心情隨筆-苗栗分局公館分駐所警員林立潔
公布日期: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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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科
最近觀看了一部曾幾何時很紅的電影—「小丑」,電影裡面的闡述很貼近我們身處的社會,一個城市有千百萬種惡行,人民也有千百萬種惡態,違法是常態性,而守法成為了一種選擇,電影中的故事只是放大鏡,把各種人的惡行強化並放大,小至人民互相霸凌、出賣及利用,大至社會問題衍生出的狀況、貧富懸殊及犯罪率上升,而這不就是我們身處的社會嗎?
當然這也是執法者存在的意義,雖然這社會存在許多的惡,但處理案件的時候,也不應該因為當事人的前科素行及一些不利的事證,就先入為主的認為當事人有罪,警方是執法中立的一方,要讓自己處於謹慎的角度去檢視當事人,倘若連協助當事人的警方一開始就武斷的認為其有罪,那法律何來所謂的程序正義呢?也因為這社會的惡太多,執法者必須時時警惕,無論遇到什麼案件,都要首先考量到自身的安全,常常都說執勤時要三安,三安不外乎就是:一、確保本身執勤的安全;二、注意民眾的安全;三、重視案件及整體安全,因為接受過專業化的訓練,所以更應該學以致用,造福社會。
從五月疫情爆發到現在,雖然疫情看似已經慢慢控制住了,但身為警職的各位依然不敢鬆懈,畢竟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而現在想起約莫八月份去取締民眾未戴口罩,依舊歷歷在目,當日接獲民眾報案在公眾場所有未戴口罩之人請警方到場協助處置,到場後該民不聽勸告,仍然我行我素大放厥詞,我便現場舉發該民眾,讓我印象很深刻的一點是,該民眾並不覺得在公眾場所未戴口罩有何問題,當下我心中五味雜陳,經過我一番苦勸下,對該民曉以大義使其將口罩戴起,而後該民情緒也穩定了許多,其表示自己也不願意這樣,因與家人相處上有些許摩擦,所以出門才未戴口罩,與其交談後便發現該民只是欠缺情緒抒發管道,才導致其做出與大眾不太一樣的行為,其實這個社會最缺乏的就是溫暖及善意,如果願意對一切致以溫暖和善意,那麼我想冷風也會變得和順,暴風也會變得溫柔,雖然該民一開始不可理喻,但後來給予其善意後該民也願意遵從,這也讓我體悟到執法時不該一昧怪罪及打壓犯罪者,於此是無法根除核心問題,反之可能會導致更多惡的產生。
初任警職沒多久的我,在這幾個月間有了不少的感悟,有句話道:「不是只有驚天動地的人生才需要努力,平凡的幸福也需要不凡的努力」,雖然理想與現實是有些出入的,但不管遭遇任何困難,都不應愧於這身制服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