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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對警察工作的期望與協助-頭份分局三灣分駐所所長陳彥銘
發布單位: 資訊科  
民眾近幾年來對政府的公家機關服務品質要求越來越高,為民服務是全國公務人員的責任與應該做的事。而近年來,警政機關也不斷大聲疾呼的改革及做滾動式的調整,希望能改善警界的舊習與陋習,重新塑造警察正面形象,提升民眾對警察的滿意度。而交通案件在警察的服務內容當中占了舉足輕重的一部分,亦即警政機關要提高民眾對警察下降的滿意度與警察形象,可由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服務項目做起。
警察在公事行政領域屬於較具特殊性質的大團體,工作項目包山包海,勤務時間24小時連續不間斷,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警察的定位與角色在社會大環境的變遷下,由過去傳統著重「秩序維護」及「打擊犯罪」者的角色,逐步朝向「服務型」的趨勢發展,因此警察的服務態度品質,以及所展現的形象也越來越受到重視。
由於隨著民主意識的高漲,公共事務日趨繁雜,政府已經無法獨撐統理社會的重責大任,而顯現出「無法治理」的窘態,亟待政府以新的政策方式回應。因此,政府不再在公共服務獨占,必須仰賴充足的民間社會,以解決預算中赤字、組織膨脹與欠缺效率的三種困境。唯有賴提升公民參與的意識,推動志願服務工作擴大民眾參與,強化警民一體合作,鞏固警察與民眾協力關係,以改善臺灣惡化的治安,企求結合鄉里社區資源,落實治安全民化,建全全國社區治安維護體系,俾能真正達到「警力有限,民力無窮」之最高理想境界。
志願服務時代的已經來臨,推動鼓勵志願服務,有效運用志工團隊乃是警政機關消弭警力不足、形塑全民治安的不二法門,因此,警政機關應建構完善的警政志工制度,提供公民參與志願奉獻服務的機會,社會人力資源整合,投入協助治安維護工作,塑造優質的治安社會環境。
隨著科技快速進步,網路通訊蓬勃,民眾對警察單位服務質量的期待與要求與日倍增,警察機關應學習民間公司,將「企業管理」運用於勤務上被視為現代化警察應有的創新思維。因此,警察機關對民眾服務的需求及左右服務品質的成因,應多加細查,積極推行、落實力行,才能真正得到民眾的信任與支持;但警察落實「為民服務」該項任務,在民眾之認知上,總是有些微差異性,如何制定最佳策略,符合民眾期待,為當前警察工作的要點。
警察在處理公共事務通常會注意傾聽民眾的需求、能據此民眾需求以不同公共服務方式,滿足民眾的需求,惟民眾較在乎是警察有誠懇的同理心,更要注意自己的形象外貌,不要讓民眾以為有隨便或應付的態度。在綜合評價很高達到水準以上,顯見警察發自內心、真誠奉獻為民眾提供各項公共面向服務,對提昇警察的滿意效度,是有正相關的。
所以職司第一線取締交通違規勤務員警當務之急,除了要有具備熟稔的法律素養、專業的執法觀念、良好的服務品質外,更要注意自己的形象外貌,如此才能提升警察全體為民服務的滿意度。
最後異動時間:2021-11-30 下午 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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