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警察實務工作中做研究並取得碩士學位-行動研究法介紹-防治科警務員林東毅
公布日期:2021-11-30
發布單位:
資訊科
在現代學歷貶值的時代,大學學歷已經成為了標配,很多人覺得自己應該讀個研究所,除了在簡歷資料上可以勾選「研究所」這個欄位外,實際完成一篇署名為自己的碩士論文才是「讀冊人」的金字證明。
筆者也是研究所畢業,和多數人一樣原先都是「愛慕虛榮」才去唸的(在相親的時候說自己是研究所畢業的,若有幸娶得富家女也是一種價值投資!?);唸完後的真心話,那就是警察的工作是比較應用性、實務性、經驗性的,和有沒有讀研究所真的沒有太大的關係。不過話說回來,也就是因為警察組織太重視經驗領導,而沒有把警察的知識以科學的方法轉化成具體、可傳承的專業知識,當老一輩的學長退休,其經驗也就失傳了。但是要把實務經驗以科學的方法轉化成具體、可傳承的專業知識又何談容易?通常是進入到研究所後,學習「研究方法」並且實際寫過一篇論文後,才會有能力把自己的實務經驗轉化成具科學價值的研究報告訴諸文字。所以說到底,有志於把自己的警察實務經驗轉化成具科學價值研究報告並上載到全國論文系統「千古流芳」的人,研究所是值得去唸的。
警界中具豐富實務知識且懷抱學術理想的是有的,哪怕是身為基層的臺南刑事警察大隊偵查佐張騵楷,他雖然一直沒有如願考上研究所,但他透過從警的過程把自己的知識和經驗編撰成冊,「羊駝刑事有所思」(如圖1)-高達635頁的實務筆記雖然尚未付梓,但其豐富內容也獲得現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長方仰寧、警大副教授高大宇的高度肯定。
另外時任新北市三峽派出所的張榮哲,同樣是身為基層員警,他以自己對於當地性產業的熟悉,以「大臺北地區性產業」作為研究題目,取得犯罪學碩士。由於這篇論文太火紅,引起網路ptt鄉民的高度「性」趣,「榮哲你贏了」、「榮哲很厲害,真材實料」、「榮哲的名詞定義解釋得很好」、「榮哲真實力派」等網路留言創造了論文的高人氣,後來作者乾脆把論文改為更淺顯易懂的「樓鳳,性淘金產業大揭密」(如圖2)1書在網路上販售,讓網路鄉民及老司機們能有機會一窺臺北性產業的真實樣貌。
事實上多數的警察實務工作,就算是例行性的工作,也都是有機會發展成為一篇碩士等級的研究論文。不過由於忽略了研究方法的重要性,許多人進入到研究所後跟著指導教授做了一篇和自己警察實務工作八竿子打不著的論文,然後在滿滿痛苦、悔恨中勉強的完成了一份自己都不想再打開、甚至也不知道如何和其他人分享的碩士論文。當然,如果當初真的是為了「愛慕虛榮」去讀研究所,那這一切辛苦都是「愛慕虛榮」的代價!但如果讀研究所的動機是「想要把自己的實務經驗轉化成具科學價值的研究報告訴諸文字」,那學術專業和實務經驗脫鉤就非常可惜了。如何結合學術專業和實務經驗?建議可以先從了解「行動研究方法」開始著手。
「行動研究方法」是「研究方法」的一種,所謂的「研究方法」其實就是一個做研究的標準作業流程(SOP),在警察實務工作,做每一項工作也都有SOP,要做一篇研究的時候,主題是一回事,「研究方法」決定了之後的研究流程和步驟,有照著這個研究流程和步驟的研究,才能稱之為一篇研究論文。好比說「羊駝刑事有所思」(沒有使用研究方法)和「大臺北地區性產業」(有使用研究方法),前者就是一篇個人的筆記,毫無章法可言,而後者則是要一個步驟一個步驟的寫,一篇論文至少有5大步驟,而又根據「研究方法」的不同會分成若干的小步驟,照著這些小步驟把一個研究主題做出完整的資料呈獻,才能稱得上一是篇結構完整、具科學價值的論文。
所以說,「研究方法」幾乎就決定了做研究的步驟,但不是所有的研究方法都是適合把「實務經驗轉化成具科學價值的研究報告訴諸文字」,因為研究又分為「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基礎研究著重研究一些概念性的知識,類似當警察必聽的「破窗理論」,在警察實務中哪裡有一種工作或業務是去觀察人家窗子破了幾個的?但是身為一個基礎科學的研究者,就是要做一些抽象的觀察,去了解一些現象背後的原理。通常大學教授在做的都是基礎研究,很多時候身為一個研究生為了畢業,就得陪著指導教授一起做這樣的基礎研究,然後做出來的論文就會像是「畢卡索」一樣抽象,沒有人看得懂也沒有人想要去懂,重點是這樣的論文和自己的實務經驗是脫節的,除非未來想當學者,否則筆者非常不建議去做基礎研究。
相較「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就親切多了。「應用研究」重點就是著重於某個理論或方法的實施成果,例如「破窗理論」說窗子破了沒修的社區犯罪率會上升,那身為一個應用研究者,就可以做個小實驗,把社區的窗子都修一修,看看犯罪率有沒有降低,應用研究在做的事情,是比較貼近實務也比較簡單的。但由於教授都希望學生能做出一篇「高學術價值」的論文,因此「應用研究」通常不是教授的偏好,特別是「行動研究法」。可以把教授想成房屋銷售,房屋銷售通常是要把高利潤的物件推薦給你,低利潤的物件都要你自己去問他才會說,「行動研究法」相較下比較沒有學術價值(低利潤),對許多教授而言,他當然比較不會推薦給自己的學生做,但是對學生來說,這種研究方法很好做、要結合自己的實務工作也相對容易,有多容易?以下就拿筆者的親身經歷來和大家做分享。
在大約2019年左右,筆者在讀研究所快畢業的時候,才發現「行動研究法」拿來做論文很簡單,但就如同筆者所說的,教授是提都不提。為了證明用「行動研究法」做論文很簡單,筆者自行透過「行動研究法」把在防治科負責的社區治安業務做成一篇論文,我首先把社區治安工作看成一種平臺(基礎理論),然後就用平臺的概念去規劃社區治安的工作,之後每年抽幾個人員訪談和進行問卷調查(至少要2個循環喔,可以每季1次、半年1次,筆者因為配合年度計畫所以每年1次),然後呢?就針對訪談的結果和問卷調查進行至少一次的策進,然後呢?然後就是針對策進的結果寫研究報告,讓大家了解你計畫的實施過程和改進的成果,然後呢?然後就完成了,有沒有這麼簡單?!
C滴(是的),「行動研究方法」就是這麼簡單,用同樣的邏輯,所有的年度計畫,只要可以在過程中加入某1個學術的理論,實施個2年(次),過程中訪談相關的工作人員並進行策進作為,原則上就可以完成1份具碩士水準的研究報告了。當然,大方向是這樣,不過撰寫研究報告還是有許多的小細節,當初也請了警察大學黃文志老師以社區治安顧問的名義做指導(如圖3),因為訪談和問卷的施作有許多細部流程,對於碩士未畢業的研究生而言,還是有一定的難度。
不過終究來說,「行動研究法」已經是一個簡單到不行的研究方法,並且可以和手上的實務工作做結合(只要應用某個學術概念並重複做個2次),而且其實只要你的實務經驗夠豐富,「行動研究法」做出來的論文是非常具備有實務價值的,如何證明有高度的實務價值?筆者將上述的研究報告投稿警專學報期刊,很順利錄取並具得到評審委員的讚賞。
結論就是,若讀者自認為某個實務領域頗有心得,因此萌生想要做一篇研究報告順便取得碩士學歷的想法,那筆者分享以下重點。首先,考上研究所;第二,找到一個懂「行動研究法」並願意讓你用該方法寫論文的指導教授;第三,把自己的實務經驗套用某個學術理論做個兩次以上,過程中要做訪談和問卷(不知道怎麼做可以請教指導教授或專家學者指導);第四,依照論文格式把研究報告完成(可以參考筆者投稿的「以多邊平臺策略推動社區治安營造工作之行動研究-以苗栗縣為例」1文,如圖4)。
透過「行動研究法」完成論文的好處,就是實務經驗與學術研究會非常緊密的結合,因此研究報告會是自己手上正在做的實務工作,研究成果當然也是可以滔滔不絕的和其他人分享,因為研究內容本來就是自己的專業,取得的碩士證書不會是「浪得虛名」,而是自己專精於某個實務領域的「大師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