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3分鐘? 苗警抽絲撥繭 揪出持槍恐嚇犯嫌-苗栗分局偵查隊警員謝惠芳
公布日期:2021-11-30
發布單位:
資訊科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於110年9月4日23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有持槍恐嚇之情事,經員警到場處理,發現係王姓犯嫌因酒後駕車至詹姓友人家中發生口角,導致被害人頭部有受傷情形,詹民也因此擔心受怕,才報警處理,由於雙方當事人均堅稱沒有持槍或開槍之情事,惟對傷勢及相關案情避重就輕,警方於現場勘查時卻意外發現有擊發的彈殼1枚,初步研判案情不單純,另現場因王嫌涉有酒後駕車及傷害情事,遂以刑法公共危險、恐嚇罪嫌將其以現行犯逮捕並帶返所偵辦。
本案為求慎重及掃蕩非法槍枝的決心,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將案件報請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苗栗分局員警隨即調閱民宅周邊及路口監視器,發現王嫌獨自駕駛自小客車到達詹民住所,疑似持槍恐嚇並敲擊被害人後離開現場,復於3分鐘後,又再度返回民宅與被害人詹民發生口角,這消失的3分鐘,專案小組研判應係將作案槍枝藏匿,以規避警方查緝。
據了解原本持槍恐嚇的王姓嫌犯,為求兔脫罪名,持槍犯案後利用3分鐘,將涉案槍枝交付共犯寄藏隱匿,自以為天衣無縫,卻在專案小組抽絲剝繭、積極偵辦下,於次日午間就順利起出犯案槍枝並查獲其他共犯,將涉案人員一網打盡,充分展現苗栗分局打擊非法的決心。此外,掃蕩非法槍彈是當前維護治安重點工作之一,警方定當全力查緝,苗栗警察分局與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互動密切,強調以行動淨化治安,同時提醒不法分子,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倘若發現任何槍械、毒品或其他犯罪之事證,請勇於向警方舉發,共同維護山城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