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溫暖的依靠,是追逐夢想的懷抱- 竹南分局竹南派出所 警員楊翊姍
公布日期:2019-09-10
從前的我是個弱不禁風的嬌滴滴女子,總生活在家人無微不至的呵護裡,然而開啟警察生活的起點後,對我的生命賦予嶄新的意義。回憶順利通過106年警察特考筆試及體適能測驗,於107年1月中旬進入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受訓,受訓期間在課堂上學習相關法制課程,聆聽教官分享實務經驗已是家常便飯,聆聽教官分享實務的經驗、觀賞社會新聞案例來檢討執勤疏失,慢慢在腦海中累積各種情境應具備的處理模式。 生活不斷的在改變我們的一切,而個性會決定是否應該適應與接納,期許自己是期待警察工作的其中一員,108年1月10日,分發至濃濃客家文化、純樸美麗的山城-苗栗縣,準備好迎接各式各樣的挑戰! 在竹南派出所實務訓練期間,短短幾個月的每一天,面對無數的民眾、案件還有臨時突發的狀況,日夜顛倒的作息,讓我非常不適應;另一方面卻深深了解到警察的工作性質,除了屬於高風險及高危險之性質外,時時刻刻都不可怠惰,保持高度的警戒心及謹慎的態度來面對潛藏的危機,舉例而言,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違規車輛欲上前攔檢盤查,通常自己一下車就非常自然直接走到駕駛座旁,請駕駛熄火停車受檢,當下經過學長的糾正才明瞭,盤查其實屬於高風險的勤務,因為今日被警方攔下的民眾,對於車上是否有槍枝或其他違禁物品全然不知,站在車輛的B柱位置與民眾交談才是最安全的,若直接站在面對駕駛的位置盤查,民眾從車內拿出武器攻擊警方,根本來不及反應做相對的因應措施,導致憾事發生,所以實務訓練期間,不斷導正自己所犯的疏失,降低執勤情境的危險因子,才能安穩的執行各項警察工作。 在執行取締、告發交通違規時,如何寫罰單也是一門學問,這也攸關到執勤員警的人身安全。記得在108年4月時新聞媒體曾經報導一篇警方取締交通違規製單時,被民眾趁機模擬從後做出抱住警員抽動下體等猥褻動作的情事。透過這個案例,警方開單時應面對民眾,在製單的同時,眼睛的餘光應觀察民眾一舉一動,才能在最危急的情況下,能馬上做出相對的因應措施。執勤時若是兩名員警一起取締,查驗身分的同仁,應注意民眾的舉動,不能將目光全聚集在操作M-Police或製單的同仁上,106年8月新北市發生了一則實際案例,吳姓嫌犯因貨車紅線違停被警方開罰,因不滿1天內連續被開6張罰單,竟遷怒砍殺員警。藉由這個案例,我們更加需要檢討改進一些小毛病,通常一般人一致性認為,我只是依法行事,不會這麼倒楣的心態,而忽略提高警覺觀察周圍的情況,導致反應不及受傷的結果。這道理與簽巡邏表有異曲同工之妙,簽表時同樣也需要提高警覺性,背部靠牆,不能只低頭專心簽名,須依規定穿著防彈背心,2005年在新北市汐止區曾經發生過警員於巡邏簽表時被殺害的悲慘案例,無時無刻敲打著我們執勤應保持警戒的心。 與民眾應對進退也是一門藝術的修練,一樣米養百樣人,同一件事情民眾的情緒反應截然不同,同樣是民眾自己未注意號誌而闖紅燈的情況下,遭警方攔檢取締時,有些民眾會跟警察承認自己的錯誤,被取締開罰也不會怪罪警方;但有些一被攔檢就開始大呼小叫,宣稱警方找麻煩,執法不公正的問題…等。面對較於不理性的民眾,身為執法人員,應保持沉著理性的判斷,以法令的依據作為與民眾溝通的橋樑,並保持同理心的態度、詳盡的說明,才能完整展現出法治社會的精神。 警察這份工作具高危險性,工作性質也屬於機動性、非常靈活運用,不像一般上班族一成不變,警察每天遇到五花八門的案件、面對千變萬化的難題,必須將標準作業流程融會貫通且靈活運用。隨著民眾的法學素養及人權意識的高漲,面對一些態度較為強硬的民眾,堅稱自己沒有違規情事,與警方於現場一來一往發生爭執,按照作業程序除可以不服稽查取締開罰、告知民眾相關申訴管道外,其實警方也可以有另一種作為,提供攜帶科學配備(行車紀錄影像、密錄器)蒐證的部分,讓民眾心服口服。以兩種大不一樣的方式去執行,同樣都是可以到達取締交通違規的目的,這就是要將標準作業程序融會貫通並靈活運用的最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