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通譯費表單整合系統之建置及核銷精進措施-外事科巡官游子霆
公布日期:2022-02-22
發布單位:
資訊科
本局通譯費表單整合系統之建置及核銷精進措施
外事科 巡官游子霆
臺灣是個多元族群的國家,除了閩南人、客家人及原住民族外,更有一群與我們語言、文化迥異的外國人。經統計,本局轄內有2萬1千餘名外籍人士,警察在「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三大工作主軸上,遇有不諳中文的外國人時,須透過警察局建置的通譯名冊,聯繫通譯人員到場協助,並比照「地方政府辦理非營利組織陪同外國人接受詢問作業要點」,給付通譯人員通譯費。本局近年來每年處理逾200件涉外通譯案件,核銷經費逾新臺幣20萬元。通譯對本局處理涉外案件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以往處理通譯費核銷案件,係由第一線承辦人員手寫相關表單,常發現有費用計算錯誤、表格填寫錯誤、塗改或表單缺漏等情形。其中最讓同仁困擾的莫過於通譯費計算,因為通譯費並非單一費率,有日間及夜間差別,超過2小時又有30分及1小時之差別。因為計算公式複雜,常造成第一線承辦人員計算錯誤。有鑑於此,本局外事科自108年起自行利用Excel VBA開發設計通譯費表單整合系統,具有自動試算通譯費功能,並可透過單一輸入畫面,自動帶入資料至相關表單,減少同仁輸登時間及避免錯誤,並獲選於內政部警政署108年外事年終檢討會分享此項創新。
不過前揭系統因為Excel架構上的限制,造成不同駐地電腦版本相容性及上傳資料庫問題,故110年9月特開發網頁版介面,除解決原系統限制外,並新增權限管理、自動完成(Auto Complete)等功能,有效提升系統安全性及效率。最為同仁喜歡的功能莫過於自動完成,同仁僅需輸入通譯人員手機後3碼,即可選取對應通譯人員,並自動帶入相關資訊,減少輸入時間。
通譯人員是本局重要的治安夥伴,因此本局也推出多項「暖心」創新作為。本局於列印通譯費核銷文件時,系統自動產出「通譯證明」聯,內容記載通譯地點、起訖時間、通譯費金額等資訊,於案件結束後交付通譯人員,可做為請假、對帳、協助警方之證明,此舉獲得通譯人員之廣大迴響。此外,本局更推行通譯費現場給付精進作為,以往採匯款支付通譯費時,通譯人員平均需2個月才能拿到通譯費,且跨行匯款每筆通譯費須自費用扣除新臺幣30元手續費,對通譯人員非常不友善。本局自108年10月起,預借勞動部失聯移工通譯補助款配發各分局現場給付通譯費,免除匯款手續費及核銷等待時間,並自110年2月1日擴大至所有涉外案件。另外,自9月1日全面補助通譯人員往返駐地交通費,費用比照同路段客運票價,增加通譯人員協助警方通譯之意願。
通譯人員在涉外案件之處理,扮演關鍵的角色,不僅能協助警方打破語言的藩籬,更能在偵辦棘手案件時,透過同鄉的情感連結,突破嫌疑人的心房。因此,本局期盼能藉由前揭多項創新作為,營造更友善的通譯環境,以提升通譯人員與本局之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