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福利報你知- 人事室 科員陳姿云
公布日期:2019-05-21
發布單位:
資訊科
在職/新進同仁
身為苗警的一分子,每位同仁的生日對我們而言,都是值得被給予無限祝福的一天。苗栗縣政府為倡導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特別編列所屬機關學校同仁本(108)年度文康活動費,依機關編制員額數編列每人新臺幣1,000元,期以培養員工的團隊精神及鼓舞工作士氣。
本局為尊重同仁對各款禮券之喜好與使用需求,於去(107)年11月發文各單位調查同仁意願,經彙整統計後以得票最高之廠商---「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禮券作為本局本(108)年度採買標的,並按月請各單位造冊當月份人員生日名冊(需當日仍在職者始能列為發放對象)報局彙辦,此外新調入苗警的同仁,未於前單位領取文康活動費者,若不及造冊,則於次月併案彙辦,亦可一併享有獲得生日禮券此項小確幸的福利。
退休同仁
本局除了重視在職同仁的各項福利外,更感念退休同仁在職期間,執行各項警察勤業務工作,盡心盡力維護本轄治安及交通,循例致贈退休同仁紀念禮品,以表謝忱。前為鼓勵同仁於退休後仍有正當休閒運動,以維護個人身心健康,退休同仁紀念品係統一由本局辦理採購登山用品組(內含登山背包、登山杖及登山帽)後致贈。考量同仁喜好有別,為期所贈紀念退休禮品能更符合每位同仁之需用,本(108)年度起改由各退休同仁依編列預算每人核銷金額上限新臺幣2,200元自行選購紀念禮品並檢附店家開立之購買發票核實報銷。
此外,以往同仁於辦理退休當日須一併繳回個人的服務證,始能順利辦理退休離職手續,無法將從警的唯一證明文件留在身邊做紀念,讓不少從警數十年載的伙伴們感到十分惋惜。現在,內政部警政署聽到了退休同仁們的共同心聲,在歷經2個多月時間的規劃與執行,終於確定了「退休警察人員服務證」相關的作業程序,並責由各縣(市)警察局儘速辦理退休人員退休服務證的申請發放作業,此舉也讓不少退休的同仁們覺得這是在退休後所擁有最棒的一個退休紀念禮物了。
在此期盼所有退休的同仁們即使在已卸下這身承載著許多賦予的任務與責任制服之後,還能夠以曾經身為「苗警」這個大家庭的一分子為最高的榮耀,本局亦同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辦理「退休警察人員服務證」申請發放作業,希望不久之後,本局退休的每位同仁手上都可以擁有這份專屬自己退休後的紀念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