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A1類交通事故及推行護老專案探討-苗栗分局第五組巡官陳俊吉
公布日期:2018-02-14
發布單位:
資訊科
105年交通事故狠奪2,877人命,平均每天近8人死亡,交通部106年12月28日召開當年最後一次道安會報,從交通部提出的統計數字可見,過去4年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死傷數字,都在40萬人上下;105年事故後在30天內死亡有2,877人,形同每天平均有近8人死於交通事故。
交通部長賀陳旦說,今年死傷人數雖有下降,但交通部沒有鬆懈的本錢,目標後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降至2,500人以下。
賀陳旦說,交通安全在國內應受全民更大關注。根據交通部統計,2013年至2016年,每年交通事故死傷人數在37萬5,000至41萬不等;交通事故30日內死亡人數雖有逐年下降,但去年仍高達2,877人,但從其仔細分析年齡層,65歲以上高齡者肇事占總人數1/6,是道路上最弱勢族群,警政署統計101年至105年期間高齡者交通事故死亡累計2,677人,平均每年約535人,占整體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高達29.46%,因本國已進入高齡社會,如何保障高齡者交通安全環境,為政府機關目前關注的重要議題及工作。
內政部警政署以往執行保護孩童上、下學交通安全之成效良好,深獲社會各界好評,在此工作之基礎上,研擬接續推動護老交通安全專案,期能降低高齡者事故發生率,保障其用路安全。內政部警政署要求各警察機關主動結合轄內相關高齡者之社福團體(如長青會、路老師等)資源,購置方便配戴的反光飾物,分送長者使用外,並透過各警察單位「交通安全宣導團」利用各項時機,向高齡民眾宣導「清晨、天色昏暗外出時,應穿著亮色衣服並配戴反光飾物」、「儘量靠路邊行走」、「穿越道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看清左右無來車時再儘速通過」等觀念,此外,各警察機關亦協助檢視各項交通工程設施,如有設計不當、缺失或不利於高齡者使用,將主動向路權單位建議儘速改善。兒童是國家的未來,高齡者更是社會珍貴的資產,內政部警政署將持續督導各警察機關戮力執行各項交通安全工作,積極防制交通事故發生,以建立安全、良善的交通環境。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106年共發生4件死亡車禍、造成4人死亡,其中高齡者就有2件、2人死亡,比率高達50%;且發生時間以早晨(4至8時)及傍晚(18至20時)居多,均係高齡者外出運動及飯後散步為主,然行人穿著衣物顏色亦是造成駕駛人視覺反應性一大因素,與標誌牌面是相同道理,越是鮮豔的衣物,更容易讓駕駛人更早發現,提早採取閃避因應作為,減少事故發生;因此內政部警政署在106年11月推出「護老專案」,工作重點如下:
執行要點:
(一)協助維護高齡者通行安全:分析轄內高齡者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及肇事因素,彈性選擇高齡者聚集地點及時段,於事故熱點路口,在不影響正常勤務編排下,於實施守望、交整及巡邏勤務時,協助高齡者通過路口,施以交通安全宣導及勸導交通違規,並提醒其他用路人注意高齡者之行向,以防止交通事故發生。
(二)強化行人路權違規取締:為改善高齡者行人通過路口之安全,於轄區易肇事路口規劃交通稽查勤務,加強「車輛不讓行人」違規取締,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第48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等車不讓人之違規態樣,加強執法以維護高齡者及其他行人路權及安全。
(三)加強道路障礙物淨化取締:加強勸導取締道路障礙物或妨礙交通等情形,避免高齡者與汽機車爭道,提升事故發生風險,以建立友善高齡者之用路環境。
(四)檢視交通工程設施友善性:為改善高齡者行人交通事故問題,於執勤時協助檢視各重要交岔路口之行人專用號誌設計及高齡者穿越道路相關交通工程設施,針對不合理工程設計或缺失處,應主動向路權單位建議改善。
二、宣導作為
多元管道宣導通行安全:請本局交通警察隊及所屬各分局「交通安全宣導團」積極利用各項宣導機會(如社區治安會議、守望相助會報及村里民大會等場合),善用各項宣導方式(如拍攝微電影、製作海報及機關LED電視牆等),向高齡者宣導「於清晨、天色昏暗及黃昏外出時應穿著亮色衣服、配戴反光飾物、反光帽子或攜帶手電筒」、「儘量靠路邊行走」、「穿越道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看清左右無來車時再儘速通過」、「沒有把握剩餘綠燈時間通過路口,應等待下一次綠燈再通過」、「行人安全過馬路五步驟『停、看、轉、揮、動』口訣」等觀念。
結合轄內公益團體資源:協調轄內高齡者相關社福團體(如長青會、路老師等)之資源,購置方便配戴之反光材質物件或其他宣導品,發送轄內高齡者使用。另結合轄內大型活動、社區治安座談會等集會機會辦理宣導。
運用社群媒體傳播:協調轄內熱心傳媒(如電臺、平面媒體及地區有線電視臺),製播高齡者安全正確的用路觀念。運用各警察機關資訊網,臉書粉絲專頁,或地區型社群網路進行宣導,以降低高齡者行人事故。
最後交通部設定2019年針對30日內死亡人數降至2,500人以下;至於18至24歲機車族群,從目前每年400人死亡,降至250人以下,今年截至11月上述機車族死亡數150人,明年可望提前達標,另外汽、機車超速也是交通事故主要肇事因素之一,除針對不合理交通工程改善之外,交通執法亦是警察機關責無旁貸責任,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已統計今年發生A1類交通事故地點,75%是落在省道(臺6、臺13線),比率是相當高,而且肇事因素即是「超速」,苗栗縣警察局業已配發2臺具有夜間測照功能儀器,本局資訊科即刻開始編排測速照相勤務,針對易違規超速路段妥適編排勤務,加強防制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