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現攔路虎 打劫又開槍-大湖分局偵查隊警員李侑蓁
公布日期:2018-02-14
發布單位:
資訊科
106年12月18日苗栗縣卓蘭鎮、大湖鄉偏遠山區,傍晚驚傳出現兩名年輕山匪,在短短40分鐘之內,竟連續持槍攔路搶劫3位村民。案發後,警方立刻展開攔截圍捕,短短1小時左右,荷槍實彈在大湖鄉查獲兩名歹徒,起出犯案時所用之玩具手槍、贓款、毒品等贓證物,全案依竊盜罪、強盜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偵辦。
警方初步調查,家住臺中之男子李○○(21歲,有毒品前科)106年12月18日下午從臺中市西屯區出發,駕駛其女友之轎車,至苗栗縣卓蘭鎮找友人房嫌(25歲),兩人目前因無業,缺錢花用而預謀犯案。當日傍晚17時許,由房○○負責把風,李嫌先在卓蘭鎮市區偷竊路邊轎車之車牌一面,懸掛於其所駕駛之車輛以躲避警方追緝,隨後2人一同開車北上,沿著苗55線山區,一路尋找下手機會及目標。
17時40分許,李嫌和房嫌先在大湖鄉、卓蘭鎮交界處,見林姓老農獨自騎機車返家,當場攔下人、車,由房嫌下車並持槍,「你身上有沒有錢!我們只要錢,沒有要傷害你。」喝令林姓老農將身上的金錢交出來,林姓老農未理會房嫌,房嫌逕自伸手入林姓老農之褲子口袋,且順利得手1,200元,隨即揚長而去。
接著,18時左右,李嫌和房嫌無意間將車開進一條死巷,正尋找著可以迴轉之處時,恰巧碰見高姓橘農,房嫌對李嫌說:「那個阿伯是我的親戚,我不忍心對他這樣。」李嫌還是堅持下車向高姓橘農打劫,高姓橘農問:「年輕人你要買橘子嗎? 」李嫌說:「你在耍我喔!把錢交出來,我不會傷害你。」但因高姓橘農身上沒帶錢,才無所獲。
18時20分左右,李嫌和房嫌在大湖鄉南湖村苗55之1線打劫駕駛小貨車的傅姓草莓農,當場對著草莓農的貨車開了一槍,打碎貨車前擋風玻璃,威嚇並持槍命傅姓草莓農交出身上所有財物,兩嫌得手300元及郵局提款卡1張,尚未問得提款卡密碼,恰巧1輛車從對向駛來,李嫌和房嫌深怕遇上查緝的車輛嚇得拔腿就跑。
警方接獲報案後,以車追人,在大湖鄉武榮村一處產業道路,攔截圍捕犯嫌2人及車輛,警方在其車內取出犯案時所用槍枝,並起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0.38公克及新興毒品卡西酮2顆,李、房2嫌坦承不諱,全案警方依規定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