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菜鴿日記-苗栗分局三義分駐所警員李宛霖
公布日期:2018-02-14
發布單位:
資訊科
回想起考完四等特考鐘聲響起的那一剎那,考生們收起書包準備好好享受這4個月的職前假。原以為自己終於解脫,沒想到是另一個過程的開始,10月23號這一天,帶著一顆沉重的心來到苗栗縣警察局。除了沒有選到第一志願外,也知道自己默默的被綁上了一個30年的約。經過了一段水深火熱之後,來到了三義分駐所。很幸運地,所內氣氛相當的好,學長們也都很好相處,就在這一天,收起自己貪玩的心,進入人生的另一個成長階段,迎接我兩個月的實務訓練期。
經過了幾個禮拜的派出所外勤生活,遇到了許多困難點,對於如何去擊敗它,想必是現階段最應該去磨練的。雖然轄區事情不多,但該遇到的都還是遇的到,多數學長都認為剛畢業的,就應該去市區所操一下,磨得越多學得越快,且人多好辦事,不像鄉下所配額少,很多事都是單警處理,發生事情都較具有危險性。
面對每一個案件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且每個學長對於每個案件都有著不一樣的見解。學長告訴我:「處理事情沒有絕對的對或錯,最重要的是如何把事情處理的圓滿,在每一件事情裡,慢慢地找出一個屬於自己的處理方針」。在這兩個月要多看、多聽、多學,但是沒有實際操作過一兩次,對於整個案件的處理流程,難保證自己在獨自面臨的情況下,不會出包,但實際上學一件事情,要在錯誤中學習,才真正能烙印在自己心中,學長說過:「菜鳥難免會出包,受罰受罵是必須的,人要在困苦之中學習,才算是真正的學習」。都市案件多,處理時間也顯得相當緊湊,但學習的機會多,多做幾次就可以得心應手;而鄉下地區案件少,處理案件都要把握好每一次學習的機會。
兩個月的實務訓練,跟派出所的每一位學長都巡邏過,發現每一個學長在每一班巡邏,都會做不一樣的事情,有些學長會把握好這兩個小時,積極爭取績效,不管是在刑案或者交通方面,有些學長是選擇做好分內工作,如實巡簽巡邏表,增加轄區見警率的方式,維護轄區治安。有一種說法是,當自己想成為什麼樣的警察時,什麼樣的案件就會隨之而來。
對於實務訓練期,讓我印象深刻的一次案件,是一件追捕詐欺車手案,當時正在巡簽ATM巡簽表,突然有一位路過民眾說有一位戴口罩的年輕人很可疑,「領錢領到一半連錢都不拿就跑了」,馬上上車跟著學長開著巡邏車繞了一圈,回頭發現他還在提領,立刻下車追捕,逮到做案提款卡以及提領現金,人贓俱獲。這對於我來說,這真的是再好不過的經歷,也讓我稍微了解了一個車手團體的分工是如此的細密,要不是那位民眾的線報,也許那位車手就這樣逃之夭夭了。
實務訓練期快結束時,我問了學長:「從警最難學的是哪個案件」,學長想了想告訴我「處理案件並不難,只要時間一久,多做幾次就能學會,最難的點在於,如何在處理一個件案件時,能全身而退,明哲保身」。學長從警的經歷告訴我,對於每一個案件不要強求,該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該是你的,繞了一個圈,還是可以回到你的手上,我想這最好的例子就是追車了,追車往往造成不可彌補的錯誤,新聞媒體也報導過許多的案例,往年學長們的教訓,都告訴著我們當初成為警察的最終目標「平安、健康、領月退」。
有句話:「愛你所選、選擇你所愛」,既然選擇警察這一職,所經歷的酸甜苦辣都要去面對,實務訓練時間雖然只有短短兩個月,但能看到自己的缺點與優點,不斷的去做修正與補強,相信肯用心與耐心一定能夠戰勝每次的考驗,有時挫折與苦難是幸福的前身,唯有一步一腳印去經歷與體會,才能夠真正的成長,兩個月實務期滿後,就開始要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起責任了,身為菜鳥縱然辛苦卻也是必經過程,「不要怕遇事,只怕沒事學」,這是成長的必經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