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隨筆職場經驗分享-勤務指揮中心 警務員陳坤億
公布日期:2022-08-24
發布單位:
資訊科
去(110)年3月份有幸陞任警務員,從苗栗分局第二組督察巡官調任至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擔任執勤員職務,印象中,對於110報案中心的工作內容不就是接獲民眾報案後,再轉派報案地點轄區的分局作派遣警力之處理,並請分局於案件處理完畢後,確實做回報以利管制案件,相對外勤單位的工作性質應屬單純,故抱持著學習的心態進入警察局內勤服務。
然進入勤指中心後發現,其工作性質係為強化勤務指揮管制系統,發揮報案受理與勤務派遣同步作業,縮短警方抵達發生刑案或事故現場時間,提昇警察機關反應能力,促使執勤人員必須更加熟練勤務指揮作業程序,並發揮指揮、調度、管制、報告、通報及轉報等功能,確實遵守三線報告紀律規定,隨時反映社會治安狀況,達到「報告快」、「指揮快」、「行動快」、「通訊快」之要求,圓滿達成各項交付任務及專案性工作,以達成維護社會治安之目的,故執勤員應具備機智反應及相當的工作經驗,才得有效的管制案件,讓上級指揮官即能第一時間下達最正確的判斷及決策,讓案件作完善的處置。
勤務指揮中心較常接獲民眾所報不外乎為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及為民服務等案,在自身的工作經驗中,印象最深刻且有成就感的案件,記得一次接獲民眾報案110稱發生槍擊案,當時報案人在案址對面的住家二樓,聽見有槍聲後,轉頭一看發現有人正在對面的住家開槍,且疑似有多人聚眾鬥毆之情事,因該案係屬重大通報管制案件,須第一時間確定案情概況之真實性,在此階段,警民雙方在不到一分鐘的對話中,如稍有不慎,怠慢警力派遣時間,在犯嫌作案後可能將立即逃離現場,而報案人語氣激動、緊張,無法確實說明案發地點,此時,執勤員更應保持沉著冷靜,安撫其情緒,用迂迴引導方式,詢問報案人幾項重點:一、案發地住址?二、報案人與犯嫌距離?三、現場開幾槍?四、有無人員受傷?五、犯嫌有多少人在場?六、犯罪車輛幾部及車牌號碼、車型、顏色?七、犯嫌是否仍於現場逗留?八、犯嫌準備逃離方向?在詢問報案人同時,同步以電話通報轄區分局派遣線上警力前往,利用「指揮快」、「行動快」、「通訊快」方式,線上巡邏警網於5分鐘內趕抵現場攔查欲逃離之犯嫌車輛,並於車上取獲犯罪槍械、子彈等相關物證,這件事使我了解到,平時執勤接獲民眾報案,要隨時保有熱忱與積極性,強化自身的工作經驗,才得以勝任勤務指揮中心執勤員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