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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隨筆
發布單位: 資訊科  
大湖分局獅潭分駐所 警員林義傑

時光匆匆,光陰飛逝,記憶中還停留在保四接受基本教育訓練的景象中,不知不覺地已下單位受完半年的實務訓練,且已正式成為員警兩個月了。在保四受訓與在外勤單位的相異之處,讓我感觸良多,更激發我需多加學習的契機。在保四受訓主要在理論方面的訓練,無論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警察法規、警察勤務、交通法規、交通事故處理、鑑識科學…等,都在建立我們身為警察人員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奠定從警工作依法行政的基石;而下單位之後,作為基層行政警察的我們,是與民眾接觸的第一線、最前線,因此如何處理民眾問題、解決民眾的困難,這是我們最前線人員必須面對處理的首要重要任務,亦是必須學會的實務課程。

在保四受訓的課程當中,主要建立我們對於執法的程序及理論的原理原則,讓我們能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來處理民眾的問題,因此依法行政無論對於執法的警察機關或是一般民眾都有一定的法律來保障雙方的權利與義務。而下單位之後主要的學習課程為實務,雖然法律賦於警察人員有執法的公權力,某些情況下依法可對民眾予以限制或拘束,但對人民如何限制或拘束卻無法在理論課程上學習到,必須跟著有豐富實務經驗的學長(姊)一起處理過某事件後,慢慢吸收、學習、轉化成自己的實務經驗,因此剛成為正式警員的我們,在實務的經驗仍是非常缺乏的,亦是我們亟欲積極學習的精髓所在。如果執行公權力只有理論基礎而沒有實務經驗配合的話,一切皆依照法律面來執行取締、拘束等作為,常會引發民眾的反感及不諒解,進而導致不必要的衝突或抗拒;如果執法只有實務面卻無理論基礎的話,就會演變成執法人員的權力無限擴充。因此唯有理論與實務兩者相輔相成,才能使國家社會成為真正的法治國家。

近幾年來無論在報紙或社會新聞上,常常報導有關警察與民眾的社會新聞,警察人員在處理民眾的問題亦常常被放大檢視,因此如何以法律面來依法行政讓民眾能願意配合警方的執法,這對於站在與民眾接觸第一線的我們需要具有非常靈敏隨機應變的反應能力,而這靈機應變的反應能力非一朝一夕就能培養得起來,需要不斷磨練、經歷,一而再、再而三的歷練後才能淬煉出的能力,運用所學的理論再加上歷練後靈敏反應能力的實務經驗,才能創造出對社會正義或民眾都能接受的雙贏局面。
最後異動時間:2019-10-26 下午 09: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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