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對警察的影響及變革-苗栗分局頭屋分駐所 所長梁宜斌
公布日期:2023-05-17
發布單位:
資訊科
前言
2019年末,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武漢市首次爆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SARS-CoV-2)導致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隨後在2020年初迅速擴散至全球多國,逐漸變成一場全球性大瘟疫,截至2023年3月7日,全球已累計報告逾6.76億例確診病例,其中逾687.8萬人死亡,病死率約為2.09%,是人類歷史上大規模流行病之一。
由於該病毒被發現可以通過被通過人近距離接觸污染的物品表面等環境因素傳播,且發病時間相當短暫,因此它比中東呼吸症候群(MERS)或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的疫情更難控制;實際上,這次疫情僅花四分之一的時間就造成SARS事件十倍的確診數字,且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的病原體亦已經出現至少2次變異,傳染性亦急劇增強。
這次疫情導致嚴重的全球性的社會和經濟混亂,被視為人類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面臨的最嚴峻危機,並使全球經濟陷入自從1930年代的大蕭條以來最大的衰退;危機爆發的初期,亦遇上全球醫療與民生用品因為恐慌性消費導致供應不足、散布假新聞與針對不同族裔產生種族或地域等歧視的問題,許多教育機構和公共區域被部分或完全關閉,很多活動被取消或推遲。而疫情擴散對全球航空、旅遊、娛樂、體育、石油市場、金融市場等方面造成巨大影響並在經濟重啟後仍持續多年。
新冠肺炎在臺灣的演變:
一、疫情初期:2020年1月至4月,臺灣在疫情初期即採取了多項措施,包括早期的入境管制、積極追蹤接觸者、強化社交距離等等,以遏制疫情擴散,由於這些措施的有效實施,臺灣在疫情初期的確診數相對較低;直到2020年5月中旬,臺灣共計有440例確診病例。
二、本土疫情第一波:2020年5月,臺灣出現了本土病例,這是自疫情爆發以來首次,當時的病例數增加相對緩慢,政府也迅速採取措施加以控制,故至6月初,疫情即趨於穩定。
三、疫情暫緩期:2020年7月至11月,在經過前期的努力後,臺灣在這段期間成功地將疫情控制在相對低的水平,並且恢復了社會與經濟活動。政府也積極準備,加強防疫物資的儲備與研發。
四、本土疫情第二波:2021年5月起,臺灣再度爆發本土疫情,且速度快速擴散,政府即採取了一系列嚴格措施,包括封閉式管理、全面篩檢、疫苗接種等,以抑制疫情擴散。
新冠肺炎對警察的影響:
一、疫情期間,警察需執行新的任務,如確保人們遵守社交距離規定及配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此外,警察還需要保障醫療物資的安全運輸、分配及維護社區安全和治安,以下臚列說明:
(一)任務增加:在疫情期間,警察需要承擔更多的任務,包括維護社交距離、監督隔離措施、協助醫療人員運輸醫療物資等。
(二)風險增加:警察在執行任務時暴露於易染疫場所機會倍增,其中包括感染風險和安全風險,故為了保護自己及他人,警察尚需加強防護意識和措施。
(三)工作方式變化:由於疫情的限制及防控措施,警察的工作方式也發生了變化,例如需要通過視訊或電話等方式處理案件,亦或採取更加謹慎的措施來處理涉及疫情之案件。
(四)人員調配:為了應對疫情,人員調配亦是重要課題,例如調動警力加強國境管控、人員追蹤及隔離等工作。
(五)社會壓力增加:在疫情期間,警察承擔著維護社會穩定及秩序的責任,但同時也面臨來自公眾和媒體的批評和質疑,心理壓力自然增加。
(六)訓練及裝備:疫情對警察的訓練和裝備也帶來了新的挑戰,警察可能需要接受更多的醫療和衛生防護培訓,以確保自己和其他人的安全;此外,警察還需要適應新的技術和工具,例如使用無接觸測溫槍等設備來監測民眾體溫,或於各單位門口放置酒精及體溫感測器等。
二、疫情後,警察的角色和職責亦產生變化,由於疫情期間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警察可能承擔更多社會調解和衝突解決的職責;此外,警察更需積極協助政府和公共衛生部門對抗疫情,執行隔離措施的管制及追蹤等。
三、總而言之,疫情對警察的影響是多層面的,需要他們適應和適應新的情況和角色,亦須保持高度的警覺和敏感度,以維護社會的安全和穩定。
因應新冠肺炎之警政變革:
新冠肺炎疫情對警政的影響是全球性的,它對警政機構的運作和角色產生了各種變革和挑戰。以下分點論述:
一、防疫工作:新冠肺炎疫情促進了警察部門與其他機構的合作,警方與公共衛生機構的合作變得更加密切,以協調應對疫情的擴散,同時這也造就更多跨部門合作,警政部門需要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協助政府和公共衛生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和管理工作,其中包括監督和執行防疫措施、提供防疫宣傳和教育、協助醫療機構運輸醫療物資等。
二、數據分析:疫情期間,警政部門需要對疫情數據進行分析,及時發現疫情趨勢和風險,協助政府和公共衛生部門做出科學決策;同時,警政部門還需要加強信息共享和合作,與其他部門共同應對疫情挑戰;再者疫情也提高了警方在線上活動和虛擬環境中之作用。由於疫情導致人們需要在網路進行更多的工作及社交活動,因此警方可能需要在線上監管和應對犯罪活動。
三、勤務及制度變革:新冠肺炎疫情對警方的勤務和訓練產生了影響,警方可能需要採取更多的預防措施,例如定期檢查和消毒警察車輛和廳舍;此外,警方可能需要加強訓練以應對疫情期間的挑戰,例如培訓警察如何安全地進行聯繫和互動,以避免感染病毒,疫情也可能對警方的資源和預算產生影響。由於疫情導致經濟下滑和預算緊縮,警方可能需要更有效地管理和分配資源,以應對更多的挑戰和壓力。
四、新技術應用:疫情期間,警政部門需要積極應用新技術,例如無接觸測溫槍、人臉識別等技術,提高防疫和執法效率;同時,警政部門還需要加強對新技術的研究和開發,以應對未來的挑戰和變革,由於疫情期間需要避免人員聚集,警政部門亦需加強在線服務,例如通過網絡或電話提供報案、申請證件等服務,這不僅可以減少人員聚集,也可以提高服務效率和便利性。
總體而言,疫情對警政帶來了變革及創新,同時也需要民眾及社會花時間接受和適應,更需警政部門及時反應,滾動式調整相關政策,加強協作和創新,確保社會的安全和穩定。
後疫情時代—警察該如何協助社會復原:
新冠肺炎疫情自2022年5月大量爆發,衝擊我們原有生活,幾經國內各單位的分工合作努力下,疫情日漸趨緩,進入「後疫情時代」,然而卻也產生相繼而然的社會問題:
一、經濟問題:國內詐欺案件經統計,2020年詐騙案共計2萬3054件,隔年增加近1千件,達到2萬4724件,而2022年10月為止,已有2萬3927件的詐騙案件,可見疫情讓百工百業蕭條,促使詐騙案件越發猖獗;疫情對經濟產生了很大影響,許多人失去了工作和收入,可能會引起治安問題,因而警察需要與其他部門協調,採取適當措施維護社會穩定,防止經濟困難導致的社會犯罪問題。
二、心理健康問題:疫情對許多人的心理健康產生了負面影響,可能導致焦慮、抑鬱、家庭暴力等問題,警察需要具備相關的心理應對能力,處理相關案件,協助受害者獲得必要的支持和幫助。
三、社交媒體的影響:疫情期間,社交媒體成為了信息傳播的主要渠道,但也出現了許多不準確和誤導性的信息。警察需要了解社交媒體的影響和特點,並積極參與和引導輿論,維護公共秩序和社會穩定。
爰此,遭受疫情蹂躪的臺灣,在從傷害中重建的過程,警察當然是不可或缺的角色,總統蔡英文亦曾在內政部警政署署務會報指出,希望後疫情時代的警察同仁可以烙遵「落實執法,堅守治安」、「持續調整策略,精進作為」、「協助守住疫情防線,守護臺灣」;警察是國家政策的執行者,更是民眾接觸政府部門的傳聲筒,隨著疫情的趨緩及相應的社會變化,作為街頭公務員,警察同仁們此時更應為社會帶來正向力量,並落實各項勤務及配合政策執行,以確保有效應對疫情和維持社會秩序安全等警察任務。
文獻參考:
維基百科: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https://zh.wikipedia.org/zh-tw/2019%E5%86%A0%E7%8A%B6%E7%97%85%E6%AF%92%E7%97%85%E7%96%AB%E6%8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