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清單 the life list》讀後感-苗栗分局第三組 警員蕭瑀
公布日期: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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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科
你還記得小時候的夢想嗎?隨著年紀的成長,也許我們都將她深埋心底,隨著年紀的增長,也許我們覺得當初的夢想變得可笑,但那是我們最接近真實的自己的時刻。
本書作者Lori Nelson Spielman,曾任語言治療師跟諮商輔導師。目前在市內貧民校區從事居家課輔。史皮曼在密西根州土生土長,目前跟先生以及一隻寵壞了的貓咪共同生活。《生命清單》是她的首部小說。這個故事的靈感來自作者過去的親身經歷。她還是小女孩時也曾寫過生命清單,於是她就把這樣的經歷化作筆下的故事。然而不幸的是,她在出書之際被診斷出罹癌。還好史皮曼和其讀者們都很幸運,史皮曼最後並沒有像布瑞特母親般的下場,她成功戰勝病魔,又繼續多寫了兩本書,還順利簽下《生命清單》的電影合約。
本書的主角布瑞特,34歲是人人稱羨的人生勝利組-長相甜美,住在高級公寓,開著高級房車,擁有優雅帥氣的體貼男友、稱心如意的工作,以及上億資產身家的母親。但在母親驟然因癌症離世後,布瑞特的安逸的生活出現了極大的改變,布瑞特原本以為母親會將一手成立的公司留給自己,雖然自己對於公司經營一竅不通,但布瑞特仍深信母親會將公司總裁的位置留給自己,副總裁的位置給熟知公司各項業務運作的弟媳擔任,也可以適時的從旁協助布瑞特。在母親委任的律師宣讀母親遺囑時,布瑞特所想像的一切破滅了,母親留給布瑞特不是公司總裁的位置,而是一張布瑞特14歲所隨手寫下的一份人生目標清單,母親要她在一年內完成清單內所有的目標,否則布瑞特則無法得到母親的遺產,也就是說布瑞特的兄弟們都已經領到母親所分配的遺產,只有布瑞特在一夕之間失去了一切,連原本在母親公司的職位都沒有了……。然而,這份清單的內容只是她14歲時,隨手寫下,扔進垃圾垃圾桶但被母親拾起保存了20年的一份人生清單:
1. 生一個小孩,或者兩個。
2. 養一條狗。
3. 和卡麗做永遠的朋友。
4. 幫助窮人。
5. 擁有一座漂亮的房子。
6. 養一匹馬。
7. 墜入愛河。
8. 在非常大的舞臺上做現場表演。
9. 和爸爸建立良好的關係。
10. 做一個很棒的老師。
布瑞特每完成一個清單內的目標,就會從律師那邊得到一個信封,裡面是母親想要對她說的話,她總覺得母親似乎未曾離去,一直陪在她身邊,雖然她對於母親的這個要求覺得是一種刁難,也曾經埋怨母親的不公平,但也透過十個目標更了解自己,了解最原始最純真的那個自己,透過一次又一次的完成目標,她追求了自己心中的想望而不是符合世俗標準的期待,這本書讓我們知道夢想不只是一個名詞,夢想可以是動詞,每個人都有實現願望的實力,只是我們需要勇氣,最原始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