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分局聯合執勤推動及執勤現況-頭份分局第一組 組長劉熙民
公布日期:2023-11-17
發布單位:
資訊科
因應大法官會議2019年11月釋字785號解釋,保障憲法賦予的健康權,公務員服務法於111年6月修正,並於112年起施行,內政部據以訂定「警察機關輪班制服勤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草案,明定員警每天服勤8小時,無法因應時,最多編排超勤2小時,每日勤務需間隔11小時以上,每月超勤不得超過60小時。故員警健康權之保障為當前警察勤務規劃之重要課題,尤其警力不足之值宿所常態性規劃較長時間之服勤時數,已不符相關新制規定,必須思考新的勤務方式以為因應。
新的警察勤務制度建立,立即突顯警力不足的老問題,以本分局為例,頭份鎮升格為頭份市(超過10萬人)後,工商業快速發達,人口迅速增加,經統計轄區頭份所案件量甚至與六都繁重派出所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惟分局員警編制仍維持20年前毫無增加,甚至還補不滿,新草案實施後無異雪上加霜,警政署遂提出在人力無法補足的情況下,建議各縣市警局值宿所以聯合執勤的方式因應。時任分局長張明盛立即指示本組規劃聯合執勤方式,經精算盤點分駐(派出)所要符合新制,必須7至8人以上才能運作,全分局11個分駐(派出),有8個單位少於7人,故規劃值宿所(主力所)結合鄰近2或3所警力,共整合成6所,集中警力、裝備,由主力所統籌規劃勤務,巡邏線涵蓋聯合所轄內治安、交通要點。茲將本分局聯合執勤規劃說明如下:
一、聯合執勤前後勤務運作之比較:
(一)執勤規劃如下:
1、三灣分駐所(7人)+大河派出所(4人)+1人:主力所為三灣分駐所,聯合執勤後,為警力數12人之值班所(警勤區合計9個)。不定時規劃08-18時巡邏勤務至大河所巡守兼防情警報台運作。聯合執勤後轄區各處所皆可於車程10-15分鐘內抵達,可有效掌握治安、交通及轄區突發狀況。
2、南庄分駐所(7人)+ 東河派出所(4人)+ 蓬萊派出所(4人) +陸家派出所(2人)-1人:主力所為南庄分駐所,聯合執勤後,為警力數14人之值班所(警勤區合計13個)。不定時規劃08-18時巡邏勤務至東河、蓬萊、陸家所巡守兼防情警報台運作。聯合執勤後轄區各處所皆可於車程10-15分鐘內抵達,可有效掌握治安、交通及轄區突發狀況。
3、南埔派出所(4人)+ 田美派出所(4人):主力所為南埔派出所,聯合執勤後,為警力數8人之值宿所(警勤區合計10個)。不定時規劃08-18時巡邏勤務至田美所巡守兼防情警報台運作。聯合執勤後轄區各處所皆可於車程10-15分鐘內抵達,可有效掌握治安、交通及轄區突發狀況。
4、聯合執勤後,原建制單位並未裁撤,原有主管整併至主力所擔任主管代理人,警察局於111年12月1日實施試辦,並於12月16日開會檢討精進作為並滾動式檢討,新制自112年元月起全面實施。
(二)廳舍規劃:
1、三灣所+大河所:值班所-三灣所為主力所,警力進駐三灣所廳舍,原大河所則為同仁之待命休息處所。
2、南庄所+田美所+南埔所:值班所-南庄所為主力所,警力進駐南庄所廳舍,原田美及南埔所則為同仁之待命休息處所。
3、東河所+蓬萊所+陸家所:值宿所-東河所為主力所,警力進駐東河所廳舍,原蓬萊及陸家所則為同仁之待命休息處所。
(三)裝備規劃:
1、大河所原有裝備移至三灣所使用,使用空間均符合需求。
2、田美及南埔所原有裝備移至南埔所使用,使用空間均符合需求。
3、蓬萊、陸家、東河所原有裝備移至南庄所使用,使用空間均符合需求。
(四)受理報案規劃:規劃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統一派案至聯合執勤後之主力所,(三灣所+大河所案件派遣至三灣所)、(田美所+南埔所案件派遣至南埔所)、(南庄+東河所+蓬萊所+陸家所案件派遣至南庄所);另在非主力所設置告示牌提醒民眾已聯合執勤及報案電話。
(五)防情警報臺規劃:由警政署統一律定配套措施後規劃相關勤務因應。
(六)協勤民力規劃:原有志工、義警以及民防、巡守隊等民力皆移撥至主力所協助執勤。
(七)非主力所所深夜無人看守保全部分,駐地監視器設備連線至主力所,即可即時有效遠端監控。
二、聯合執勤之優點:
(一)強化治安維護功能:警力調派更為快速機動靈活,增加全天候攻勢勤務,提高見警率、嚇阻犯罪發生,同時針對轄內毒品、竊盜等犯罪更能主動出擊積極查緝。
(二)提供更完善的服務:警力聯合後員警偵辦各類刑案及處理事故之班次將可明顯增加,有助於提升處理案件之品質及效率。
(三)規劃運用人員增加,員警休假正常化、原值宿所員警服勤時數縮短,提升工作士氣。
(四)可大幅減少單警執勤情形,員警執勤安全更加有保障。
(五)聯合執勤減少值宿所數,管理部分更加簡化通暢,上情更容易下達。
三、主動說明平息地方質疑聲浪
聯合執勤方案提出後轄區議員及地方人士立即提出不同聲音,認為偏遠所警力不足,原住民地區有特殊性,平時地廣人稀,部分景點假日又湧入大批旅遊觀光、露營客,憂心裁撤派出所,宵小將肆無忌憚出沒,有影響地方治安之虞。另許多地區民眾對派出所長期以來存有土地公式的認同感與依賴性,一旦派出所不再運作,當地民眾又無法瞭解此措施的用意及其帶來的效益時,產生的反對聲浪是可以預見的。針對地方民意代表及民眾之疑義,頭份分局於事前均召開地方座談會,主動向民眾說明聯合執勤並非裁撤派出所,而是讓警力可集中運用,以減少原2或3所同時段各需值班1人、備勤1人的警力,多出警力可規畫巡邏、交通整理、治安要點守望等攻勢勤務,而非以往消極的在所內待命處理事故,除可增加見警率並能增加臨檢盤查勤務,主動打擊犯罪,更能有效維護地方治安。另現今社會通訊網路與交通均相當便利,民眾如想要向警察報案或者尋求服務時,一通電話警察便迅速到場處理,且非主力所每天仍有警力執行勤區查察、守望等勤務,廳舍仍供員警待命休息處所,勤餘可返回休息,並設置相關告示,提醒「110」電話、主力所自動電話、報案QR CODE、受理報案視訊APP等,及時反應地方民眾需求。
四、結語:
過去因交通、通訊及科技不發達,才會廣設基層派出所,現今道路四通八達,交通工具便捷,通訊科技發達,已可克服上述困難,廣設派出所已無必要性,聯合執勤已是大勢所趨,頭份分局新制執行迄今已近9個月,檢視轄內偏鄉地區治安、交通等狀況,並無民眾擔心治安變壞情形,雖偶有發生竊盜案件亦能調閱監視器或循線偵破,有效打擊犯罪,主力所三灣、南庄、南埔所目前運作順暢,更有能力執行各項專案或交通疏導、舉發取締等勤務,民眾質疑的聲量也漸漸銷聲匿跡,顯見聯合執勤是目前警力不足之暫時解方,也能符合公務員服務法規範並兼顧同仁身心健康及勤休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