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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隨筆-苗栗分局三義派出所警員游宗融
發布單位: 資訊科  
臺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在這片土地上的人民能夠享受許多的自由,但是過多的自由民主卻衍生出許多社會問題,而警察就扮演著重大的角色,民眾發生問題第一線的處理人員就是警察,從治安的問題、刑案的處理,甚至到家庭的糾紛及為民服務,這些包羅萬象的內容都是我們的工作,而我們卻沒有推託的理由,儘管手邊有多少事情要忙,只要一接獲報案我們就要以最快的速度到達現場排除,安定社會秩序攔阻不法的亂源發生。

在現今社會當中,相較於其他職業,警察算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我們沒辦法像其他人一樣準時打卡上、下班,然而受理報案時,總是要謹慎細心處理,即便你在這個過程中投入了多少心力,若是不當的處理,馬上就是投訴或是網路爆料,也因此對於民眾享有過多的自由民主時,相對警察的權力也越來越薄弱,在執法上總是會碰到許多的難處,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基層員警不願意去攔查危險的績效,甚至面對到自身的生命安全有危害時,對於使用身上所配戴的警槍都會有所猶豫,因為我們看過了太多案例教育,扣板機這個看似簡單的動作,背後卻是要反覆深思,當下一個錯誤決定,影響的就是往後的警職生涯,這也成為了許多基層員警心中陰影。

或許有人會說警察執法就是要依法行事,如果程序有不合法之處,你們就是要檢討改進,不然警察就是擾民,依法行事這句話說的沒有錯,但是有許多法律對於基層員警在執行公務時卻成了絆腳石,法律應該是要去保障善良的百姓,而不是去保護那些罪犯,有很多人因為交通違規被警方攔下時,總是會抱怨說為什麼那些販毒、酒駕或是偷竊的嫌犯你們不去抓,而要抓我們這些小違規平民百姓,沒錯我們當然也很想抓你們所說的那些罪犯,但是我們必須有攔查的依據,才可以上前盤查,絕不能無緣無故去隨便盤查任何人,這就是因為你們所說的警察要依法行政。較為常見的交通違規例如闖紅燈、未戴安全帽,這些就是一個很好的攔查依據,倘若今天是吸食毒品或是身上有攜帶槍械罪犯,難道他會明顯的將毒品或是槍枝拿在手上讓警方去逮捕嗎?或許有人又會說警方執法可以強硬一點,對於這些可能會藏有違禁品的犯嫌,可以搜身或搜車,但這又要講回到依法行政了,警方的權利並沒有這麼大的,因為這些犯嫌還是有他們基本的人權,如果當事人堅決不同意,也沒有辦法強行去搜索,這也就變成執法上的難處。

一個安穩的國家,就必須要有完善的法律規定,但我認為這些規定並不是去限制警方執勤時的權利,而是要讓這個國家的民眾有所警惕,對於違法之事千萬不要以身試法這才是最重要的,否則每個被盤查的民眾只要質疑警方是依據什麼法條、規定,憑什麼攔查,甚至不願意表明自己的身分,那麼久而久之影響的,絕對會是第一線執法人員的心態,變得不再主動去盤查、干涉取締,或是預防不法之情事發生,只能夠在事情發生之後亡羊補牢做被動處置,如此一來根本沒有達到安定社會的目的,相信許多基層員警心中都懷抱著一份熱忱,儘管面對到多少挫折,也別灰心,永遠要記得最初踏入警界的那份初衷
最後異動時間:2020-03-03 下午 03: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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