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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隨筆,職場經驗分享-勤務指揮中心 警員邱珮珊
發布單位: 資訊科  
去(112)年1月份有機會至勤務指揮中心支援擔任執勤員職務,實在是難能可貴的一大挑戰,起先我對於110報案中心的工作內容不是很了解,只知道接到電話後,再轉派案發地點的分局作派遣警力之處理,之後等分局將案件處理完後,回報其後續情形,相較於交通隊的外勤工作,這邊的性質較為單純,故我秉持學習的心態進入該單位服務。
但真正在勤務指揮中心服務一段時間後發現,在面對任何一通110報案電話,須立即受理報案與派遣,縮短警方抵達案發現場時間,且減少基層員警到場的危機狀況,因此,執勤人員在工作上必須更加熟練勤務中心運作方式,並發揮指揮、調度、管制、報告、通報及轉報等五項功能,確實遵守報告紀律,如初報、續報、結報等三項程序,隨時反映民情及交通治安狀況,並圓滿達成各項指派任務及專案,以達成維護社會秩序之目的,故執勤員應具備機智反應能力及相當的工作經歷(驗),才得以有效的控管案件,讓上級指揮(值勤)官能在第一時間下達正確的命令及指揮,讓案件能順利完善的處置。
勤務指揮中心通常接獲民眾報案不外乎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為民服務、災害及社會秩序等案件,在這1年多的工作經驗中,印象最深刻的案件,為當時接獲民眾110報案稱員警遭人持刀砍傷,當時報案人是路過民眾,看見有人持鐮刀攻擊員警,且該員警手臂已嚴重骨折出血,此案係屬重大通報管制案件,且為敏感案件,此刻,雙方通話不到一分鐘的對話中,若稍有不慎,即怠慢警力派遣時間,在犯嫌作案後可能隨即逃離現場,而報案人當時語氣緊張,且無法正確說出詳細案發地點,此時,執勤員更應保持沉著冷靜,安撫其報案人情緒,用引導帶入的方式,詢問報案人幾項簡單重點:一、案發地址為何?二、犯嫌持何種武器?三、現場有無人員受傷?有的話,是否需要救護車。四、犯嫌車輛及車牌號碼、車型、顏色?五、犯嫌是否仍於現場逗留?六、犯嫌準備逃離方向?在詢問報案人的同時,並立即以電話通報,請相關分局派遣線上警力前往現場支援,利用「指揮快」、「行動快」、「通訊快」三快原則,使線上巡邏警網、派出所及偵查隊警力於5分鐘內迅速抵達現場,但該民已離開現場,故警方遂前往犯嫌住處,並於當天將犯嫌逮捕到案,經了解後,該名犯嫌有精神疾病,因不滿員警開單,故持隨身攜帶之鐮刀砍傷員警。這件事使我了解到,平時執勤時接獲民眾報案,要隨時保有積極與服務熱忱,強化自身的工作經歷(驗),才得以勝任勤務指揮中心執勤員的工作,並且隨時更新資訊,跟上時代的進步與演變。
最後異動時間:2024-08-22 上午 08: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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