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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辦公廳舍管理維護機制-後勤科 股長黃見達
發布單位: 資訊科  
苗栗縣警察局現有的辦公廳舍,以型態來分類,警察局、分局、分駐(派出)所共3個層級規模,功能區分為辦公室、待勤室、宿舍、保養場、拖吊場等多種功能不同的建築物,而建築物在開始規劃設計到施工及監造過程中,通常也會考量日後的維護管理方便,去規劃因地點及天候因素等原因而有不同的材料選擇,例如沿海建築物考量耐候鹽分會採用卜蘭特第一型的水泥,建築物通常都會制訂非結構急救購物的保固期限,在保固期限內遇有問題還可以要求廠商修繕,或是使用保固保證金解決,一旦過保固期限,就只能使用機關所編列預算辦理修繕或支應,通常以本局這麼多建築物而言,有限的預算無疑是杯水車薪,如何常態落實,並使用當下的科技進行管理維護,將建築物的問題早期發現,有效解決,一直都是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
相信大家都有保養過車輛的經驗,車輛經常使用,在考量行車安全的情況下,定期保養才能及早發現問題,期能有效降低損害或是事故的發生,但相對而言,為什麼對於居住時間更長的建築物,大部分的人為什麼都會選擇有明顯毀損狀況時,才會洽商修繕呢?或許會有人認為建築物輕微損壞不修繕,對於立即的安全性沒有影響,但是臺灣處於菲律賓海板塊與歐亞板塊相互碰撞的樞紐點上,是典型板塊在長時間的碰撞下,所產生的大陸邊緣抬升島嶼,建築物的耐震能力是依規範值設計隨著使用時間越長逐漸下降,雖然現行的RC造、SC及SC混RC等建築物已經比過去加強磚造的建築物大幅提升建築物的耐震能力,但標準值仍多以耐震六級或是I值為1.0的規範去做設計,今年4月3日的花蓮地震的震度是芮氏規模7.2,現有的耐震能力設計是否能抵擋斷層帶突如其來的大地震是一大疑問,所以做好建築物管理維護,雖然不代表可以延長建築物的使用年限,但應該可以延長建築物的良好狀態,進而提升使用人員的安全性。
建築物的維護項目很多,本文僅就公有建築物作探討,大致可分為四大類:(一)公安設備維護、(二)昇降設備維護、(三)電氣設備維護、(四)消防設備維護等,首先要討論的,公安設備維護,簡而言之就是指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相關法規係為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該法第三條明列申報範圍如下:一、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標準檢查。二、耐震能力評估檢查共兩大類,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標準檢查可回歸到每半年1次的消防安檢,由機關洽商合格的消防設備師進行檢查後,針對不足或需更換的部分進行檢修,並依消防法第十三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故定期性檢查在此便不多予贅述;另一項為耐震能力評估檢查,哪些建築物需要進行耐震能力評估呢?回歸前揭申報辦法第7條律定:(一)88年12月31日以前領得建造執照,供建築物使用類組 A-1、A-2、B-2、B-4、D-1、D-3、D-4、F-1、F-2、F-3、F-4、H-1 組使用之樓地板面積累計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之建築物,且該建築物同屬一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二、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定符合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公告應辦理耐震能力評估檢查要件之建築物。三、其他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依法認定耐震能力具潛在危險疑慮之建築物。本局各分駐(派出)所符合88年12月31日以前領得建造執照要件者,本局均已完成耐震能力評估,並於106年起迄今完成需補強或拆除的建築物共32處,除局本部警政大樓新址重建工程外,僅剩大湖分局和興及百壽派出所耐震補強工程完成後,即完成本局各處所需補強之工程,惟因921震災後有關提高耐震設計之規範,實施日期為88年12月底,故檢查對象為前揭申報辦法第7條律定之88年12月31日,惟臺灣長期處於頻繁地震的狀況下,完成補強或是新的建築物仍有耐震能力逐漸不足的問題,編列經費落實每2年1次的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檢查申報,才是對於公有建築物的安全有所保障。
昇降設備的設置,目前在本局公有建築物並不常見,因為各分駐派出所的需求規劃仍以較大的實際面積為考量,昇降設備造價比較昂貴,且需要定期維護保養及檢修還需另保其他意外責任險,對於本局各項設備汰換預算易有排擠效應,設置昇降設備的考量仍依現行經管土地較為狹小無法辦理鄰近土地撥用,或是人員較多之大型辦公廳舍等狀況下始設置,多半仍以新建辦公廳舍併同辦理,因昇降設備仍有其有效期限,須在有效期限前辦理安全檢查,相較於建築物的使用年限仍較低,故除有特殊需求外,仍較少針對老舊建築物設置外掛式電梯。有關昇降設備的維護保養應洽專業廠商辦理,除定期保養外,應須定期辦理超載測試,確認電梯安全性,另安全檢查部分依建築物昇降設備設置及檢查管理辦法第5條昇降設備安全檢查頻率辦理,對於廠商保養時落實陪同督導,並針對屆耐用基準之組件儘速進行汰換,才能有效維護昇降設備的安全。
電氣設備的種類很多,常見的電氣災害類型大致上有電氣火災、設備爆炸、感電、電弧灼傷、靜電甚至建築物設備雷擊等類型,那除了常見的接地設備、漏電斷路器、避雷針等可以防範災害發生外,讓同仁能夠至少有基本認知電氣設備的危害,比方說線路有軟化、變色、融解或煙燻等異常,能夠及時通報業務單位處理,才是能夠在第一時間降低傷亡的發生的關鍵,警察辦公廳舍雖然沒有太複雜或是具高危險性的電氣設備,但對於部分辦公廳舍具有高低壓電器設備,仍應實施定期檢測,才能有效降低事故發生。
建築資訊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簡稱BIM)已經行之有年,大型建築物都會有這種3D的幾何模型,用處是過數位「塑模」,管理建築資產在整體生命週期中的各項資訊,包含從初始設計、施工、維護,乃至於最後拆除,這個BIM模型同時也可以運用在建築的維護與管理,BIM維運管理系統並非一次性的封閉平台,而是持續更新的雲端式平台,針對各項設備的更新,可編列更多的設備的周邊資訊,可續性的擴充,例如針對上揭昇降、消防、電氣等設備均納入維運資訊,實際一點就類似各位看過的智慧家居系統,除了功能使用便利,維護保養也是如此,除此之外,管線資訊亦是維運重點,建模初期係因配合建築模型推動,例如有2inch以下管線不建模等問題,可能會對於未來維運的成效大打折扣,筆者認為如應經費考量或是其他常規因素不建立,仍可透過線路標註或是位置標註等方式去做呈現,其方便性仍大於現行傳統維修必須透過打除或是熱顯像(仍有不確定性因素)來的更加具有實際效益,此外,因採購單位選擇不同致各大品牌的後段維運系統的相容性也不大相同,仍期待未來有整合性的系統能夠納入BIM,更能有效管理各項建築的材料及設備資訊,落實真正的科技化管理維護。
落實辦公廳舍管理維護,是每一個辦公廳舍延長使用壽命的基本條件,或許也可能還是會有些微未注意到的瑕疵,但透過多層次的安全檢查及管理機制可以及時發現即時改善,亦可謂是已延長建築物原有的實際使用年限,建築物的管理維護是吃力不討好的工作,透過各位同仁於上班時或是居住時,能夠早期發現即時通報,希望未來的辦公廳舍的管理維護在品質及速度能夠符合大家的期待。
最後異動時間:2024-11-08 下午 02: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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