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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存與廢-交通警察隊 組長謝偉倫
發布單位: 資訊科  
阿璋是一位大學新鮮人,趁著春節年假期間,帶著同校來自美國的留學生山姆要來一趟機車環島之旅,出發前阿璋特別向山姆介紹了一些臺灣的交通規則,包括有「禁行機車道」、「禁止紅燈右轉」及「機車兩段式左轉」,但是對於「機車兩段式左轉」的交通規則,山姆皺起眉頭的說道:「機車不能直接左轉彎嗎」?阿璋看出山姆的疑惑,也不厭其煩的對山姆說:「對啊,在臺灣,有某些交岔路口,機車是要先直行到對面,再等下一個綠燈時才直行,以這樣行駛的方式來完成左轉」。
出發沒多久就遇到了一個需要兩段式左轉的交岔路口。阿璋很熟練地停在「機車待轉區」,山姆則是停在內側的左轉車道上,就……將錯就錯的機車直接左轉彎。漸漸地,山姆也熟悉了機車如何進兩段式左轉,而這趟機車環島之旅,除了風景及地方小吃外,更讓山姆對於臺灣特有的交通文化有深刻的體驗。
是說,來自美國的山姆,對於「機車兩段式左轉」充滿疑惑,但在臺灣土生土長機車族的你,是如何來思考這件事的呢?
「機車兩段式左轉」是臺灣特別的交通規則之一,其目的是在於降低機車與較大型車輛在交岔路口時發生碰撞。而臺灣的機車數量一直居高不下,根據交通部統計至114年2月份,全臺灣機車登記數已經超過1,466萬輛,機車儼然成為民眾通勤與日常代步的重要工具。然而,由於機車體積較小、行駛的速度不一,與大型車輛共用車道時,常發生交通事故,因此自1980年代起,開始針對機車行駛規則進行調整,而其中「兩段式左轉」便是在此時空背景下推行的。
然而,此制度並不是適用於所有的交岔路口。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規定略以:「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另依據交通部109年7月16日交路字第1090020837號函釋略以:「爰主管機關應就實施強制機慢車兩段左轉之路口,一併於適當處所設置機慢車兩段左轉標誌及劃設機慢車左轉待轉區標線。倘僅於路口劃設標線者,則該待轉區僅供駕駛人自行待轉使用」。簡言之,如果強制要機車兩段式左轉之交岔路口,就一定要有標誌及標線(待轉區)的設置,兩者缺一不可,但是如果僅有劃設待轉區而已,則機車駕駛人可自行決定是否要進行兩段式左轉。
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存廢,目前在中央及地方仍存有二派不同立場,甚至各直轄(縣)市間,都有不同的標準及規定,未來整體共識若要廢除機車兩段式左轉,希望能將以下觀點納入考量,再做逐步性的推動:
一、在車流量大的交岔路口,機車若直接左轉,因其車輛性能及駕駛人反應等因素,勢必增加交通事故的發生,建議應以路口的車流狀況及道路工程來決定是否要進行機車兩段式左轉。
二、 若要全面廢止,除了政府需投入大量時間及經費辦理道路工程調整與改善,這勢必又會經過一段長時間的過渡期,對於用路人的教育宣導更應落實,否則更會存在轉彎多樣化,帶來另一個交通黑暗期。
綜上,建議能夠採取逐步且有條件放寬的方式進行推動。針對車流量較小、且較無大型車輛頻繁行駛的交岔路口,來優先允許機車直接左轉;而在大型交岔路口,則可先透過號誌及標線等道路工程改善完備後,再來調整機車左轉彎方式,如此循序漸進,才能打造一個更安全、友善的機車用路環境。
最後異動時間:2025-06-05 上午 09: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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