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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拖吊車輛查詢

  • (範例:3333-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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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驗証碼
 

 

  一、領車時間:每日8至20時,領車時請攜帶領車人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駕照)及行車執照。

  1. (一)領車人為車主:請攜帶本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行車執照,如無法提供上述證件時,由拖吊場值勤員警核對身分且經查符合車籍資料後,方可領車。
  2. (二)領車人非車主:除攜帶上述證件外,並請受委託人簽具委託書或切結書,方可領車。

  二、領車時應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依據本縣處理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規定,小客(貨)車及大型重型機車移置費為新臺幣(以下同)600元,保管費每日為100元;普通重型機車、輕型機車及各類慢車移置費為100元,保管費每日為50元。

  三、車輛如係屬未領用有效牌照(如逾檢註銷)、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等違規,經執行移置入場者無法直接駛離,請自備拖吊車輛始得領車。

  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者,應檢附繳納罰鍰收據,方可領車。但初次違反規定且未發生交通事故者,得檢附分期繳納罰鍰收據領回車輛。

  五、前項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經移置保管汽機車之領回,得免檢附繳納罰鍰收據。

  六、本項查詢功能如查無資料或遇系統維護而暫停開放時,亦可撥打電話:苗栗拖吊場037-724908;竹南拖吊場 037-585061洽詢。

 

  苗栗拖吊場保管場

電話:037-724908

地址:苗栗縣後龍鎮豐富里新東路46-6號

  竹南拖吊場保管場

電話:037-585061

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2鄰大埔8街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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